第115章 敘詭還能這樣寫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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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已知線索如下:
m村的村民聽見慘叫聲從咚咚吊橋對岸傳來,是下午的二點四十分;
有絕對可信的證人證實,從下午1點到4點,冇有任何一個人走過m村和案發地之間的獨木橋,這是往返兩地最快捷通道;
在慘叫聲響起時,m村幾乎所有村民都聚集在廣場上,隻有幾個不在列,分彆是:
m村的君王艾勒裡,當時他在密林中負責偵察任務;
艾勒裡的兒子卡爾,他因為魯莽前往“禁地”,身負重傷,正陷入昏迷之中;
艾勒裡的妻子阿嘉莎,她斷了右臂,當時正時刻守在卡爾身邊;
艾勒裡之妾室奧耳姬,懷有身孕,大腹便便,自稱整個下午都在遠離廣場的樹蔭下休息;
另外,還有和死者“行人”一起來到露營地的四個人,分彆叫做大助、洋次、小咲、阿榮,此四人在案發時間都各自獨立行動。
以上便是全部嫌疑人的資訊。
凶手隻能出現在以上提及到的嫌疑人之中。
【向讀者挑戰】:
問題:請問凶手到底叫什麼名字?從上帝視角出發,作者可以保證,凶手絕無共謀存在,是為單獨作案,也絕不會出現名字都不曾在文中提及的情況。
特彆提醒1:凡是視頻中末提及的特殊道具,例如風箏、滑翔翼、降落傘、氣球、甚至是小型直升機等,凶手均未使用。同時,像魔法、超能力等超現實的概念,也無需多加考慮。
特彆提醒2:本作品是一篇“解謎作品”,因此規定“作者以旁白的方式直接寫出的文句,不得有虛偽的記述”。
此外,為避免將邏輯過分複雜化,除了真凶的台詞之外,其餘所有登場角色的台詞,均無故意為之的謊言。
看到視頻裡出現的提醒字樣,羅堅有種很奇妙的感覺。
這既像是視頻裡U君向“我”發表的聲明,同時也像是顧知書向個彆本格派保守人士發出的挑戰書。
你們不是都說要公開敘詭特征,還不被猜出真相,纔算是合格的推理小說嗎?
現在顧知書在視頻裡,不僅全程以文字的形式呈現,當作一本小說看也未嘗不可。
而且除了公開“敘詭”的寫作手法外,還格外增加了許多限定條件。
包括除真凶外所有角色的證言都是真實,第三人稱所寫旁白絕無任何欺瞞讀者的虛偽詞句,也不可使用繁雜的“機械性詭計”等等。
某種程度上,都算是作者自縛雙手雙腳來參與戰鬥了。
要是在這種情況下,讀者還不能取得勝利的話……
羅堅實在想不到,在這種嚴格限製的前提下,作者到底還要怎麼玩弄他的敘述性詭計??
算了,等會答案揭曉,自然能知道真相。
現在,開始推理!
羅堅摩拳擦掌,目光炯炯,開始翻閱他自己的筆記本。
有了那些不能撒謊的限定條件,很多人的嫌疑都可以被自然而然地排除。
首先是和頑童行人一同前來露營地的四個人,其中三個人的證詞是可以互相印證的。
大助兩點五十分的時候回到營地時,洋次和小咲已經在營地之中。
既然兩點四十分的行凶時間絕無被推翻的可能,而案發地和營地之間的路程,最快都要二十分鐘時間,這三人都具備不在場的證明,可以排除。
隻有阿榮有可能犯罪,因為他是最初發現行人躺在咚咚河邊上的人,也是唯一不具備不在場證明的人。
從各個方麵,他都和“醫生”極其相似,第一個出現在案發現場。
雖然旁白寫的是他“發現”了行人,還曆經千驚萬險才渡河跑到行人麵前。
但誰又規定,凶手不能是先作案之後,再假裝返回犯罪現場,假惺惺地“發現”受害者呢?
誰又能保證,他不是為了確定行人的死亡,不讓對方有說出真凶的機會,纔會做出種種冒險舉動呢?
羅堅在嫌疑人的名單上,重點標註了阿榮的名字。
然後再將目光投向m村的眾人。
首先是m村的首領艾勒裡,他在三點零五分,也就是案發後的二十五分鐘內,出現在廣場上。
如果他是凶手,那麼要在這個時間內往返,隻有一種可能——
那就是越過那條最為便捷的獨木橋。
但根據絕對可信的證詞,在1點到4點之間,無人通過獨木橋,因此可以排除。
艾勒裡的兒子卡爾重傷昏迷,也不在嫌疑之列。
至於艾勒裡的兩個妻子,一個斷了右臂,一個身懷六甲,而案發現場是在二十公尺遠的山崖之上。
怎麼想這兩個人都不具備作案的條件,畢竟作品裡多次強調,冇有超能力,也冇有科幻元素。
你很想想象一個獨臂的女人或者一個肚子裡懷著胎兒的女人,能以驚人的毅力爬上山崖,推人下山,然後再淡定地返回村莊,麵無表情地進行撒謊。
太扯了。
可這樣一來,答案不就顯而易見了嗎?
哪怕用最基礎的排除法,都能得出,凶手就是“阿榮”的答案。
顧知書在視頻裡還能玩出什麼花樣??
羅堅覺得一定不會就這麼簡單,如果答案是阿榮,那就等同於是第二個“醫生”,毫無新意。
但他思來想去,實在都找不到其他更好的角度來進行解釋。
於是他一咬牙,還是在下劃線上,敲入了阿榮的全名。
視頻跳轉,來到了一個新的分支。
“我”上來就迫不及待地開口說道:
“從不在場證明來分析,凶手隻有一個,那就是阿榮!
U君:“那他具體是怎麼做的呢?要知道,行人穿過吊橋後,支撐吊橋的一邊纜繩已經斷裂,連支撐小孩的重量都無法做到,更彆說是一個成年人了。”
羅堅一愣,這的確是一個被他忽略的問題。
在他看來,排除掉所有的不可能後,剩餘的唯一一個選項,就是真相。
但唯一不具備“不在場證明”的阿榮,要如何實施犯罪,的確也是個天大的難題。
畢竟,按照視頻裡的描述,行人在穿過吊橋後,吊橋半毀,另一邊的道路又被山崩堵住,四周又全是懸崖峭壁,可謂是上天無路,入地無門。
除非有飛簷走壁的武林高手,又或者乘坐大雕的刺客從天而降,否則想要實施犯罪,在這種惡劣環境下,也並非是一件容易的事。
羅堅還在冥思苦想,“我”卻已經給出了見解:
“殺人也不一定要親自跑到對麵啊,阿榮本來是要去往河邊釣魚的,那他揹包裡一定攜帶有魚竿。
對,就是它!隻要在魚竿上綁上一條長繩,再在長繩的頂端,綁上一塊石頭,然後用力一揮……
又或者,抓來一條蛇,讓蛇沿著剩下那條未斷的纜繩爬過去,嚇壞小孩子……
哦,還有野鼠也可以,在野鼠身上綁上繩子,讓野鼠爬到對麵,騙行人說自己要救他,然後輕輕一拉……”
看著這些“天馬行空”般的想法,彆說是U君,即使羅堅都有點嘴角抽搐。
好嘛,這是在嘲笑自己這種選擇了“阿榮線”的讀者嗎?
“您可真是智技高超,花樣百出啊。”U君在視頻裡感歎道。
羅堅更加臉紅。
媽的,被一個作品裡的角色給嘲笑了!
U君:“關於您說的這些鬼主意,現實中是否可行先擺一邊,但有一個顯著的硬傷,你就完全解釋不了。
因為行人的的確確是被凶手給‘推落’懸崖的,這一點毋庸置疑,行人的臨終遺言不會有假,旁白也清清楚楚說明瞭此事。”
“我”:“所以,不是阿榮?”
U君:“很遺憾,您猜錯了呢。”
【勝負乃兵家常事,少俠且重新來過。】
看見電腦螢幕上彈出來的熟悉字樣,羅堅無奈搖頭苦笑。
又來了!
第二次了!
他什麼時候才能擺脫這種“初見殺”的悲慘履曆??
真凶到底是誰??!
但這一次,和“誰是真凶”不同,顧知書似乎冇有設定通關三次失敗纔會跳出真相結局的選項。
而是在初次推理失敗後,就直接彈出了選項,詢問是否需要直接跳轉到真相視頻。
由此可見這次的互動視頻的確是製作倉促,而且顧知書彷彿也不算太過重視,僅僅是一場隨手的遊戲之作。
但越是能察覺到顧知書隨意的態度,通關失敗的苦澀感,也就越發濃鬱。
就像是兩邊約定武林生死戰,對方隻是拿一根普通的樹杈為劍,就輕鬆把你擊敗一樣。
太丟人了!
羅堅仔細回憶了一遍,發現即使在排除掉阿榮後,他也依然找不到更好的答案。
回頭盲目嘗試也是浪費時間,於是他點擊了直接跳轉的按鈕。
…………
【解答】
1、無論從時間或物理上,大助等四人都不可能犯下此案。
2、因此,凶手必為m村的艾勒裡、阿嘉莎、奧爾姬、卡爾其中之一。
3、斷臂的阿嘉莎、懷孕的奧爾姬、重傷的卡爾,均無犯案能力。
4、綜上所述,凶手隻能是艾勒裡。
5、犯罪過程如下:
艾勒裡在大助離開後,越過咚咚吊橋,將行人推下穀底,再過橋返回,穿過獨木橋,經由最快捷的路徑,於三點零五分到達m村廣場。
6、動機如下:
為了報仇!因為他的兒子卡爾身負重傷,就是拜頑童行人所致。
啊?
就這??
和當初發現真凶是“醫生”時,內心所湧起的種種震撼感不同,此時的羅堅,滿腦子都隻有荒謬。
要說唯一的反轉點,就是作為動機的複仇了。
前麵作品裡有多次提到過,行人具有種種身為“熊孩子”的壞蛋屬性,比如打架、逃學、虐貓等等,甚至還騷擾起了小咲。
在對方的褲子上留下了一個血手印。
那是艾勒裡的兒子卡爾所流的血液!
算是埋下的一個小小伏筆,為艾勒裡的複仇行為打了鋪墊。
然而,還是說不通!
畢竟阿榮都不能過橋,憑什麼艾勒裡就可以過去?
推人下懸崖後,返回時經過獨木橋又憑什麼不被絕對可信的證人所看見?
這難道不是完全的前後矛盾嗎?
小說不是胡說!!
羅堅心中湧起了一絲對顧知書的失望。
如果這個互動視頻的結局,就是這麼強詞奪理的話,估計“深夜宇宙係列”的金字招牌,也會當場碎裂一地吧?
他已經看見彈幕上湧現出來滿滿噹噹的一大堆問號了。
大家都對此感到困惑不解。
然而,下一秒鐘,羅堅就瞪大了眼睛。
因為螢幕上彈出來了U君的解釋:
“第一,艾勒裡的確是輕鬆通過了吊橋,靠一條僅存的纜繩,駕輕就熟,不費吹灰之力;
第二,絕對可信的證人也隻是說冇有看見有人經過獨木橋,卻並未說是冇看見過艾勒裡;
第三,行人的臨終遺言,已經道出了真凶的半個名字;
綜上所述,你能找到正確的答案了嗎?”
什麼答案?
我怎麼越聽越迷糊了呢??
羅堅覺得自己的大腦cpu都快要燒壞了。
明明螢幕上的每一個字他都認識,但連起來卻完全不知道是怎麼回事。
什麼叫的確冇看見人從獨木橋上經過,卻不代表冇看見艾勒裡?
“潑”又是指向什麼?怎麼就代表了凶手的半個名字了??
就在羅堅一籌莫展之際,隻見“我”說道:
“潑、潑、潑猴?”
當潑猴二字出現的時候,羅堅眼睛瞪得巨大,嘴巴張開,一臉的不可思議。
什麼?!!
艾勒裡不是人類,而是猴子??
m村也不是人類的村落,而是猴村??
monkey村?
所以h村也即是human村?
羅堅保證他一輩子都冇這麼無語過。
所以從頭到尾,他在竭儘全力尋找真凶,卻壓根冇有想到,所謂的凶手,就不是人類???
的確,猴子的話,是能夠輕而易舉地沿著僅剩的一條纜繩,攀爬過橋。
猴子的話,也是能夠被目擊者看見但卻下意識地忽略。
但是,但是,但是……
這也太耍賴了吧!!!
憑什麼能這樣寫小說?又憑什麼敢這樣寫小說??
愚弄!
經典的愚弄!
比起《羅傑疑案》裡麵的醫生,毫無疑問,以一個猴子作為凶手的視角,更讓所有讀者有被愚弄的恥辱感。
感覺智商被按在地上摩擦了呢!!
敘詭還能這樣寫?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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